多謝各位的查詢《BNO窮人Plan ---- 英國初創及創新移民簽證》的方法。
再搞清楚,我們不是「投資移民顧問」,本業是做資產管理及房地產開發,只不過將投資移民這個業務,放去我們目前的業務上,只是因為近年香港的政局十分動盪,我們構想一些新產品來協助一些年輕人及中產。
首先要聲明一點:移民是大事,決定需謹慎,無論是移民哪裡,先要想清楚的都應該是自己內心真實的目的和想法。
在香港,在英國我們能夠解答的問題,會盡量協助,如果超出我們專業的領域,唯有將妳直接和顧問連線。
目前市場上移民產品,移民公司,移民中介,移民顧問實在是太多,良莠不齊。一般人根本無法全面判斷資訊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沒人敢說自己對除了英國的移民政策和產品做到精通。
根據過去20年行業的產管理及房地產開發實戰,並且結合最新的英國移民法政策,對2020年已經確定的,適合香港同學作出一個綜合分析。同時,期望能對2021年的移民政策做一個初步的分析和判斷,供大家參考。(各位己經登記同學會陸續收到電郵)
我們不會服務有錢佬,中產人士,他們有大量Investment Banks去服侍,我們沒有興趣,只服務窮人,年輕人,資產唔多但係又怕輸的人,希望再明確一點:移民方案沒有好壞,只有適合不適合!
我們只針對下面三種簽證作細行報告:
海外首席代表簽證 (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
https://www.gov.uk/representative-overseas-business
初創 (Start-up)
https://www.gov.uk/start-up-visa
創新 (Innovator)
https://www.gov.uk/innovator-visa
2020年5月14日,英國移民局向議會提交了最新的移民法條修改聲明,重點對海外首席代表簽證 (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初創(Start-up ) 和創新(Innovator)等簽證類型進行了大幅度修改。6月4日生效,下面來看下具體有哪些重要的變動,首先我們講下海外首席代表簽證。
首席代表簽證 (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
首席代表簽證是英國簽證類別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允許海外企業的一名管理人員作為其唯一代表進入英國,並建立和運營該企業在英國註冊的分支機搆或全資子公司。
英國政府現在為了避免有人濫用這個簽證類型,因此這些簽證持有人在英國開設的分公司必須是要活躍運作的,申請首席代表的申請人現在起除了是資深人員以外還必須要滿足相關專業,這部分會要求額外補充材料來顯示。
持股和續簽

新政策也將同時考慮簽證持有人的配偶的持股情況,避免企業老闆濫用簽證要求辦理申請自己家屬簽證。最後續簽時必須檢視企業在英國本土有效開了公司並且實際運作,而非操作另外一個海外企業。針對以上情況,移民局對於首席代表簽證現作出以下改變:
1. 修正案是為了防止海外企業派代表來英國的實際目的是説明這些人進入英國並獲得移民身份,而並不是在為國內公司在英國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2. 必須積極的經營海外企業,並一直保留其在英國以外的海外總部的正常業務運行。
3. 新的法案規定申請人必須有相關的知識技能、工作經驗、以及足夠的話語權足以直接代表在英國的海外企業做出相關決策;
4. 進一步強調申請人必須是國內公司的高級雇員,不能在英國從事自己的生意或代表任何其他公司工作;
5. 修正案還進一步規定對於海外企業的實際所有權不僅僅考慮公司各股東的股票持有狀況,還要參考其他公司簽署的其他與股份/管理相關的協議;
6. 修正案也同時為了防止企業主要股東以申請人配偶、民事伴侶、未婚或同性伴侶進入英國。這些政策同樣是為了防止申請人通過這樣的方式把國內的企業搬來英國;
7. 修正案也對續簽的要求做了進一步的規定,分支機搆或子公司必須得在英國完善的建立起來,而不是建立在英國以外。
總結來說,英國內政部對於海外首席代表簽證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而從實際操作來看,如果想要完整的在英國建立一個分公司,並且投入正常運行,通常情況下初始資金應該在20萬英鎊以上。(我們任何一間地產公司及SPV都有,並予開放特別股予窮人及BNO同學)
並且其實關於首席代表的真實性測試,其實也不是什麼新鮮事情,之前有申請人就是因為這樣的原因被拒簽,找律師幫他上訴,最後還是順利獲得了首席代表簽證的續簽。
首席代表簽證絕不是某些仲介口中所說的0投資的簽證類型,也不是所謂的曲線移民英國路徑,某些機構承諾的「一定會獲得續簽還是永久居留」,也是非常不現實的。如果你辦首席代表簽證的目的並不是來英國開分公司,或者國內的公司其實是你自己的企業,以及覺得這種是成本最低的移民簽證,那實際上妳慳D。
初創簽證 (Start-up)和創新簽證 (Innovator)
《初創簽證》適合對象為本身就不喜歡打工,想創出自己一片天的人。初創簽證面向的全球有志來英國創業的申請人;
l 擁有真實可行的商業想法的英國高校畢業生(大學學位或以上)
l 擁有真實可行的商業想法的國際高校畢業生(大學學位或以上)

簽證長度為2年,在持有此類簽證期間,只要持有5萬英鎊可供投資的資金,就可以隨時轉簽創新簽證,滿足相關要求後可以申請綠卡。問題是:創業簽證擔保機構可以是學校,但是學校不可以擔保創新簽證,必須轉成創新簽證才有可能獲得綠卡。持有此簽證的人士在英期間不可以作為醫生或者牙醫接受培訓,也不可以從事專業運動員(包括教練)活動。此類簽證的要求如下
l 申請者的創業專案需要受到申請者所在英國高校或英國貿易投資總署(UKTI)的評估和支持,增加了外部孵化器,加速器,種子基金的擔保資格;
l 申請者持有足夠維持在英生活的資金;
l 需要滿足相應的英語語言要求;
l 若申請的支持者為英國貿易投資總署,申請者還需要達到英國貿易投資總署的相關規定。
《創新簽證》適合意欲來英創業的人士持有此簽證的人士在英期間僅能從事所申請專案的商業運作。
l 優點:成本低,要求有英國學歷背景或者商業背景
l 缺點:申請綠卡難度較高,市場風險大,陷阱多。
l 時間:最快3年可以獲得英國綠卡,謹慎:申請綠卡難度高
l 特點:政策要求的投資額最低僅需要5萬英鎊,但是5萬英鎊是不可能創造符合綠卡要求條件的。
l 痛點:需要英國的孵化器,加速器,或者相關政府機構擔保;申請時用的商業計畫,進入英國後不得變更,必須堅持運營或者得到擔保機構認可;
投資成型企業又可以了
審查絕對不會放鬆
有人可能會問創業內容是否可以改變?答案是可以的。
變更內容不需重新辦理
統一了背書機構的標準
除此之外,我們接下來再摘出法案中具體相關的幾條變化,和大家一起來看下:
初創及創新者簽證類別是為那些有背書機構認可的具有創新、可行性及可擴展性的商業理念的人士而設立的。
新政策更清楚地表明,要獲得背書機構批准,申請人必須是其企業的創始人,並依賴於他們自己的商業計畫。這些變化還表明,創新者申請人的企業可能已經在運行中,但是前提是他們必須是企業的創始人之一。
新增加簽證官可以要求申請人或者背書機構提供進一步的資訊或者證據,如果簽證官懷疑某些背書機構提供不正規或違反規定的背書擔保,如果該申請人的實際情況的確不應該拿到背書,移民局可拒絕其申請。
修訂了可行性標準的判定,要求商業計畫必須切合實際,並可根據申請人現有的資源有能力完成計畫書中的目標。
對於希望改變其商業計畫的申請人的政策,以前只是簡單的在指南裡提到,現在正式添加到移民法中。這意味著申請人已被正式允許改變商業計畫,只要他們之前的背書機構認為新企業符合所有的背書標準。申請人就不需要重新申請背書或重新提出申請。
與上述第5條相關,現正加入一項條文,申請人如更改方式創業,他們可以在“相同的業務”標準下,申請到一個創新簽證。這對從初創企業轉向創新者的申請者尤為重要,否則他們需要在用“新的商業計畫”申請簽證時,重新滿足5萬英鎊的資金申請門檻。
對於如何成為背書機構的標準也進行了變動。主要是把初創和創新簽證背書機構的標準一致性,其主要作用是使高等教育機構也能成為創新背書機構。此外讓政府部門成為認可的背書機構也列入此次政策改變之內。
以下是我們的看法和分析:
正所謂魔鬼都在細節上,這些是什麼細節?
我們對於創新簽證 (Innovator) 一直持保守態度,瞭解到一些背書機構的操作,比如給幾個申請人推薦同一個項目等其他違規行為,這樣的作法無疑在新政策下是很有風險的。隨著申請人數的增加,移民局一旦意識到這樣的情況,他們可以隨時要求背書機構或者申請人提供進一步的補充證明,否則會面臨簽證被吊銷的風險。所以,切記一定要用自己的商業理念來申請創新簽證。
64之後,這些簽證的潛在審查將更嚴格了,而且必須是“真實經營”才可以。另值得注意的是,創新簽證可以依賴現有的已經運作中的公司了,這一點實際上是放鬆了。
即是妳可以投資Shojin Property Partners, Accumulate Capital, Ziggie.com及我們集團英國旗下公司。我們也首次批出特別股份供投資人。(類似LP and GP)
至於開設海外戶口這些太容易,開AAX美元穩定幣就可以。不在此討論。
可以看出,這是英國內政部的對移民法案的進一次明確和化繁從簡的舉措,我們也能從中看出,這是移民局對於那些想要規避這些條款的申請人的有力回擊,同時英國政府也是想吸引真正的人才,所以才提高首席代表簽證的門檻。


所以,要記住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概念,英國政府從來不會讓妳為帶來了第一筆錢,不管是幾大的一筆錢,妳便可以好食懶飛得坐一兩年移民監,然後換成一張永久居住證。
這些改變,也從側面反映出即使在疫情期間,移民局在不斷籌備工作,以應對疫情和脫歐問題,並為英國未來吸納真正的人才鋪設道路。
ReYield Group集團及旗下公司介紹
Shojin Property Partners


投資形式有股權參與,英國本土債券,虛擬貨幣等等,過去10多年協助發展商將一座一座的樓宇,住宅,學生宿舍蓋起來,持有英國金融管理局FCA牌照。
www.shojin.co.uk
Accumulate Capital
www.accumulatecapital.co.uk
ReYield集團近年前將Shojin帶來亞洲,把整個商業模式,在亞洲複製,例如在台灣興建住宅,在日本成立Reit,並已經申請相關牌照。
任何投資人投資上述地產公司的項目,直接登入英國及台灣網站,完成 KYC, AML ,上傳個人資料,護照副本,收入證明等等,相關核准後馬上可開始投資。受英國法律保護,繳交英國的稅項。大灣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由Lucy Lo羅霄小姐,於2018年成立,從事資產管理及投資顧問業務,總部在香港,分公司在上海,並持有兩地證監會發出的牌照。
Ziggie.com
好了,到底如何做,如何結合BNO及「買入賺錢的生意」移民?
英國Tier 1投資移民計劃,最低要求2,000,000鎊,淨資產4,000,000鎊;相信並不符合本同學會大部份同學,所以我們建議是以公司特別股,將妳自己變成為發展商,股東,聯合創辦人以StartUp Visa, Innovator Visa 的形式協助各位,我們亦打算首度開放這類特別股。
有一些品牌,公司,企業,原本已經賺錢,但因為某些情況之下,例如中共疫情、生化危機令到現金流出現問題,又或者需要注資擴充業務,所以釋出部份股權。
一般買方,例如是我們的私募基金,最多買入30至35%股權,並不打算擁有絕對性控股,只是攞佢哋個牌子,由A國去到B國營運(例如Ziggie買入美國50個品牌,拎去英國營運;又例如從英國買入50個品牌,到日本拓展)
重點是,妳會如何賺錢,會否請當地人,政府要估計的是稅收,完成以上三步,只要妳一日能賺錢,政府一日有稅收,那妳的簽證便能得以延續。這個便是所謂的可持續性。所以,重點是一盤生意,一盤可以持續有營業的生意,當地政府歡迎的生意。例如我們的生意,都10幾年了,在整個董事局同意下,今年將首次發行特別股,協助香港同學移民英國。
重要事說多兩三次。
英國方面,就配合政府當局全新的BNO政策重新推出的理財產品,托我們呼籲一下:
第一,非誠勿擾,我們不是投資移民公司,本業是做資產管理及房地產開發,只不過將投資移民這個業務,放去我們目前的業務上。
第二,沒有登記,沒有電郵,並非同學,我們不會理會,公司特別股及各種資源不會無限發放,名額有限,賣完即止。妳自己拎本BNO去續期啦。
第三,是我們揀客,不是客揀我們,某國人,某些特殊職業,或者無法提供收入證明,無法提供名片,完全唔會收,唔該死開。我哋FCA個牌照及公司名聲緊要過妳條命。
第四,嗰啲做開Compliance, Due Diligence,問題多多的問題少女,唔該自己Google,英國這邊冇乜客服㗎。
有問題,email or PM。